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管党治党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理论宝库。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共收录了习总书记关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形势、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纠正“四风”、惩治腐败等九个方面216段精辟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举措,进一步指明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大背景下,纪律监察机关应该“干什么”与“怎么干”,通篇研读、逐句领会,深切感受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认清形势,开启从严治党新常态。习总书记提出,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公然违反八项规定,大肆追求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仍然时有出现,各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由此可见,“四风”问题根深蒂固,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进程。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一些列强力反腐的重大决策和果断举措,坚持“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没有盲区”,“老虎”、“苍蝇”一起打,大批贪腐分子纷纷落马,极大地提升了党的威信,赢得了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当前,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不敢腐”的氛围正在形成,但 “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远未形成。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虽然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存,重压之下花样翻新,“四风隐身衣”以各种新的方式、新的现象崭露头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不容乐观。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以习总书记的重大判断为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既要充分肯定反腐败所取得的成绩,也要清醒看到“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仍存在卷土重来的危险,要直视问题,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持续反“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二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切不可认为高压反腐是“一阵风”,坚决克服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坚决摒弃明哲保身、不负责任的消极态度,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坚强措施贯穿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三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新常态,强化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全党意志,认真履行职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努力在全党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从严执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任凭腐败蔓延确实有亡党亡国的危险,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只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才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才能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查办腐败案件,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为治本赢得时间。一是要有的放矢,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着力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教育医疗等方面“小官巨贪”典型案件,增强反腐败高压态势,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二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纠正“四风”必须横下一条心的信念,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在狠刹顶风违纪的同时加大曝光、问责力度,切实做到步子不停止,节点无缝隙,成果再扩大,以钉钉子精神实现“四风”问题树倒根拔。
敢于担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面对当前反腐形势,纪检干部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深沉的忧患感肩负起管党治党的重大责任,发挥 “尖兵”和“骨干”的作用。一是要在执纪办案中坚定立场、敢于碰硬,面对各种压力百折不挠,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做到执好纪、办好案、问好责、把好关;二是要提升执纪监督的水平,辩证地认识国法高于党纪、党纪严于国法的逻辑关系,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执纪办案的各个环节;三是要做维护公平正义、遵纪守法的楷模。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打造自身,不搞特权、不以案谋私,杜绝“灯下黑”,争当以规管党治党的践行者和忠实捍卫者,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案件审理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经程序,对于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端正党风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辟论述对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指导意义。作为一名案件审理人员,更需反复研读,逐字领会,让论述精神贯穿审理工作始终,努力做到手握纪律戒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不论职位高低、资历长短、贡献大小都严肃处理;做到既反对惩办主义,又不姑息迁就,让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住时间和历史的检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