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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抓早抓小”的探析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4-07-21 09:58 作者: 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大祸,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惜和保护,是主观愿望;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新思路、新举措,是客观需要。

一、领会“为什么抓”的问题,增强抓早抓小的主动性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大事、难事,必须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查处腐败案件等方面落实,但是这些工作的贯彻执行最终都必须从述职述廉、公车治理、领导干部节俭过节等具体事情、“小”事情抓起,发现的问题必须尽“早”解决、尽快处理,因此,“抓早抓小”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客观要求。

二是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需要。“八项规定”涉及范围广、囊括内容细,落实“八项规定”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很多问题“小”,但是影响“大”,只有抓早抓小才能更好、更彻底地落实“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顽固性,“水滴石穿、绳锯木断”,解决“四风”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必须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早从小,才可融化四风“三尺之冰”。

三是抓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抓工作不抓干部不行,抓干部不抓作风不行,抓作风就必须抓早抓小,就抓住了“早”和“小”就抓住了干部作风建设的“牛鼻子”,抓住了根本和关键。积跬步至千里,积小流成江海。干部作风的养成和建设是一个漫长过程,必须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处着眼,因此抓干部作风问题必须注重规律性,抓早抓小,不能抓大放小、因小失大。

二、知道“什么时间抓”的问题,增强抓早抓小的时效性

一是“早”的时候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对待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一定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咬耳朵、扯袖子。要勇批评、敢红脸,讲原则、说实话,而不是熟视无睹、“任凭风浪起”,要做名医“扁鹊”,使他们早出汗、早排毒,达到洗澡治病、“救死扶伤”的目的。

二是“小”的时候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待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一定要从“小”抓起,“小节不保,终累大德”,如果任由小问题肆意发展而不加以控制,那么“楼必满风、城必被摧”。对小问题容忍一次,对党纪国法的侵犯就得逞一次,千里之勤政、廉政大堤,必将毁于蝼蚁。

三、明白“抓什么”的问题,增强抓早抓小的针对性

一是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一叶知秋。抓早抓小,关键是要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铲除产生问题的土壤,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党员干部出现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早提醒、早教育,谨防他们徘徊在腐败的小河边。

二是抓典型问题。相较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隐蔽性,典型问题则更加日常化、大众化,更具有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典型问题是一种“常态”和“惯性”,容易犯但不易纠正,虽是小节但影响大,须“常”抓、“长”抓、狠抓,对典型问题进行“典型化”,树立“榜样”,形成威慑。

三是抓身边的问题。发生在身边的问题往往是早问题、小问题,但对人民利益的损害往往是“刻骨铭心”、“有目共睹”。抓身边问题,是专项治理和纠风治乱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反腐败工作的题中之义。

四是抓基层问题。基层发生的事情往往“琐碎凌乱”、“杂乱无章”、“不足挂齿”,但是涉及的人多面广,对这“两个问题”的处理应合情合理合法,如果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亦或是处理失妥,将会严重影响政风行风民风社风,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背道而驰。

四、解决“怎样抓”的问题,增强抓早抓小的前瞻性

一是加强信访监督。信访所反映的问题形式多样、内容繁杂,要注意其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通过谈话、函询、问责等形式早打招呼早处理,警醒他们及时回头、及时收手,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天然”优势。

二是强化明察暗访。在加强“规律性”的监督检查时,要更加注重“随机性”的明察暗访工作,这个时候是他们“警惕性”最低,最容易暴露问题,暴露出来的问题也都是“最真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可以“一网打尽”、“釜底抽薪”。

三是严格检查考核。要做到严格检查考核,不使考核形式化,流于形式,通过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红脸出汗”民主座谈会,通过和“钉子户”、“反对派”等敢于直言不讳的同志个别谈话,进而发现存在的“小毛病”,及时治疗,切莫讳疾忌医。

四是强化巡视巡察。要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工作,特别是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薄弱部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进行巡视巡查。巡视巡查人员都是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能够心手相应、左右逢源,容易发现问题、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刨根问底,揪住“尾巴”,形成震慑。

五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要经常性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正面典型、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使他们明白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所在,筑牢心中的廉洁防线、廉政高地,防早防小,全面发挥廉政警示教育“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六是严肃查办惩处。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千万不要“瞧不起”对一些“钱不多”、“官不大”的小案的查处,而是要查细查实,“查个底朝天”,“树榜样”、“做标本”,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彻底打消那些执纪执法、知纪知法、以身试法、顶风违纪者的念头和心里,形成高压态势。

七是加大监督力度。没有监督权力必会作恶。要加大监督力度,进行全面的监督,在进行“自家”监督的同时,敞开大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的监督,让他们“找茬”、“挑刺”,积极、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自己不犯错误、“不得小病”,始终航行在“沧桑正道”。

抓早抓小,重在行动,贵在落实。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站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高度,站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高度,守土尽责,勇于担当,将“抓早抓小”具体化、制度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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