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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8-09-30 15:12 作者: 来源:

  横山区纪委监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今年1至9月份,区纪委监委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数74件,处理人数1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9人,组织处理2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抓信访,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充分发挥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作用,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与审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共享问题线索机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建立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台账,集中动态管理,分类处置,确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举报一件、受理一件、核查一件、处置一件。

抓检查,主动出击重拳打击。坚持主动出击,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成立9个检查组,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24条,已全部分流处置。二是加强执纪问责针对性。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关键重点人员,严查惠农、“三资”管理和扶贫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规收取或克扣群众款物等突出问题。

抓清查,盘家底式清理财务。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实施,财政、审计部门配合,区纪委监委督导检查。突出审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一般问题线索转交乡镇纪委处置,对重要的问题线索要移交区纪委处置,层层督办、层层压责,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抓创新,向乡镇派出监察员。向全区14个镇、4个办事处、1个农场派出38名监察专员,建立了乡镇监察工作机制,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展,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通过赋予乡镇、办事处(场)纪委监察职能,使其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实现对乡镇、办事处(场)以及村级组织中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监察,打通基层反腐“神经末梢”。

抓教育,筑牢遵守纪律 “防线”。 灵活把握运用 “四种形态”,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前移预防群众身边“微腐败”关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其次强化通报曝光震慑,选取查办案件中的典型案例,以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全力“拍蝇”的舆论氛围和强大声势,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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