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横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市委扫黑除恶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横扫黑办发【2018】]7号)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边巡察边整改”移交表》要求,横山区纪委监委多管齐下,立行立改市委扫黑除恶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
线索收集方面,横山区纪委监委建立“媒体+群众”工作机制,通过区纪检监察网向全区发布公告,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市纪委扫黑除恶微信平台,广泛宣传涉黑涉恶举报范围和内容;同时在社区、街道、车站、乡村等人员集中区域,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拓宽群众举报途径,邀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建立实行严格保密措施的扫黑除恶有奖举报制度,按照规定标准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进一步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并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确保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线索摸排方面,横山区纪委监委自觉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根据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摸排下列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最后,坚持“挖根打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按照涉黑涉恶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组织部门,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
执纪问责方面,横山区纪委监委与政法各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在执纪审查中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办理和督办力度,把纪委监委扫除“保护伞”与侦查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力争查办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同时,对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失职、渎职问题等违纪违法盯住不放彻查到底,形成对涉黑涉恶腐败人员的高压态势,不断发出严格执纪执法的强烈信号,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并取信于民。最后,在横山区纪检监察网设立曝光台,对办理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出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
信息报送方面,横山区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每月定期报送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对于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规范填写相关内容,领导签发栏杜绝出现“一次签字、多月复印”上报的严重问题。随时总结提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信息报送等,经审核后进行宣传推广、刊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