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烧纸了,我是五十多年的老党员,从来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真是后悔莫及啊。”“大爷,你不要有思想负担,给你背处分不是目的,而是教育你的一种手段,警示更多人不要犯类似的错误……”波罗镇纪委书记王磊在回访老人时说道。
这位深切忏悔的老人是思某,男,波罗镇二石磕村人,是一位党龄五十多年的老党员。2017年4月3日(清明前夕)12时左右,思某在二石磕林场林地内上坟烧纸时,一不小心将坟地旁杂草燃烧着了,由于当时风大草干,继而将林地烧着,致国有林场林地内的黄蒿、杂草和油松烧毁,烧毁林草面积达13.6亩。波罗镇纪委给予老人党内警告处分。横山区林业局给予思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并处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在调查处理阶段,老人态度特别好,时时表达自己的忏悔之心,愿意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而且表示自己再也不烧纸了,镇纪委王磊书记劝到,“老人家,以后上坟可以带着鲜花去默哀,文明祭祀,千万不敢再烧纸毁林了。”
2017年 冬至将至,又是中华民族传统上坟祭祀的日子,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此案为鉴,警示自己,文明祭祀,不要犯类似的错误。